本報訊 日前,市人社局會同市司法局印發了《關於在勞動保障行政執法領域推行包容免罰機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我市勞動保障行政執法領域推行首次輕微違法包容免罰機製,對用人單位的非主觀故意、輕微且沒有造成明顯危害後果的首次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建立“容錯”機製。
《通知》規定:一是首次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免予行政處罰;二是對上述行為應當通過責令改正、批評教育、告誡約談等措施,促進用人單位用工行為依法合規;sanshiyongrendanweichengnuogaizhengdanweizaixianqineigaizhengdaowei,huozhenggaihouzaifande,gejilaodongbaozhangxingzhengbumenduiqiweifaxingweiyifazhachu,bingzaixingzhengchufacailiangfudufanweineianshangxianchufa;四是根據國家信用信息公示的有關規定,將其違法信息通過“信用中國”“國家企信”等信用信息公示係統予以公示,並通過門戶網站及新聞媒體向社會披露;五是準確把握勞動保障法規政策規定,區別不同情形對違法行為進行分級分類監管。
《通知》還公布了第一批首錯免罰清單,提出了流程規範細化、執法過程全記錄、加大普法宣傳教育等保障機製,寓服務、普法、包容於執法中,充分實現行政執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下一步,市人社局和司法局將根據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立改廢情況及執法實踐對首錯免罰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動態化調整。




